请睁大眼睛:高额补贴来了!2026-07-02 00:31:52
国家大力支持适度规模经营,以及新型经营主体,有很多政策补贴都大力向经营主体倾斜。今天给大家说的这两个补贴项目,就是专门针对经营主体的。

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大连、青岛、宁波、厦门、浙江、福建、海南、西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提高。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黑龙江省农垦总局、广东省农垦总局以兵团(总局)加权平均,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100元。
涉农企业、农民合作组织:须在有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,财务状况良好,具有一定经营规模、可持续经营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,没有不良诚信记录。
项目乡镇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立项申请报告➤县(区)农发办编制项目建议书➤市办考察、批复➤县办纳入项目库、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➤省办对可研报告评审、批复➤省办下达计划编报指标➤县、市上报计划➤省办批复并报国办备案。
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5000亩,丘陵山区不低于2000亩。但是为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明确提出降低要求,也是考虑到了大家的实际能力。所以在面积上,需要以各省份的细则为准。
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、退耕还林还草地区、土壤污染严重地区、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、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围湖造田、填海造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。

具体补贴额度和方式,由当地安排,基本按照秸秆消化量(吨)来核算补贴,各个项目补贴额度不同,从1万元到1000万元都有。以下以安徽凤阳县为例,给大家参考:
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南10个省(自治区)名单之外的很多地区也已经开始实施,比如四川、湖南、北京、天津、重庆、上海等地,都有这个政策。
秸秆农机补贴: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(企业、合作社等)购买秸秆相关农机和设备,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,市级或者县级政府再额外补贴30-50%。
秸秆三贮一化利用补助: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(企业、合作社等)将秸秆进行青贮、半干青贮、微贮、氨化,可以享受补贴。
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补助:从事生物质燃油、乙醇、秸秆发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等,可以申报此类补助。
秸秆粉碎还田补助: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、秸秆快速腐熟、生物反应堆等技术,支持开展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、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还田作业。
其他:秸秆多糖、秸秆淀粉、造纸、板材等,也都可以申报项目,获得补贴资金。
但请大家注意:补贴只是锦上添花,一定是建立在产业基础上。因此,产业才是根本。

